搜索
费县网 费县论坛 社会热点 李天一案———————————于无声处听惊雷
查看: 258|回复: 1
go

李天一案———————————于无声处听惊雷 [复制链接]

Rank: 6Rank: 6

楼主
发表于 2014-1-10 13: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面对杨处女以及在本案中充当“皮条客” 角色的张光耀等人敲诈李双江50万元的短信,依据李天一方提供的证词、证据,联系本案在整个发展过程中所有的细节、情节综合性地加以梳理、分析、论证……只要思维健全的人都明白,这是一起典型的有预谋的卖淫嫖娼敲诈勒索案。   
  然而,本案的一、二审判决中,北京两院法官都把这份敲诈短信视为杨处女方的“事后行为”、并认定与本案定为强奸性质无关。北京两院法官这一不顾事实的荒谬论调,确实令人深感震惊与无奈。人们惊叹之余同时也窥视到两院法官的“司马昭之心”∶他们妄图用这荒谬的论调做为挡箭牌来挡住人们理性的质疑声,然后为他们建立在谎言基础上的荒唐判决既能瞒天过海又能堂而皇之地得到世人的认同。
  杨处女以及“皮条客”张光耀等人发给李家索要50万元的敲诈短信,到底是“事后行为”还是“事先有预谋”﹖面对不是鱼死就是网破这样一个不可调和的严峻事实,一个不尊重事实真相的法官、一个昏庸不懂法、动机不纯的法官,一个刻意要把冤案打造成铁案的法官,他们最不愿意看到的是什么﹖他们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李天一方所有的证词、证据;他们最抵触的是什么﹖他们最抵触的就是法律规定的“疑罪从无”;他们最害怕的是什么﹖他们最害怕的就是本案中的事实真相。因而,李天一方提供的证词、证据,被一、二审法院视为瘟疫拒于门外;因而,杨处女的体液、九件内衣、胸罩都检验不到李天一DNA以及脱落细胞,在没有充分证据的前提下却违反法律规定按“疑罪从有”判定;因而,李天一方的律师提请调取案发时能显示事实真相的视频,却遭到两院法官拒绝驳回。说到这里不禁要问∶如果说“律师重走一回”的新视频被视为不符合法律程序或是属于非法取证而遭到拒绝驳回﹖那么提请公、检、法亲临调取,如,发生性行为后,杨处女与五个未成年人从湖北大厦8915房出来这段能证明杨处女脸部是否有伤的视频……所有这些也属于不符合法律程序或非法取证之列吗﹖
  纵观世界所有国家的司法案件审判、尤其是备受关注的刑事案件,法官拒绝驳回的是与本案无关的东西,只要与本案有关的,哪怕一粒纽扣或是指控方提供的证据中某个环节出现一点点瑕疪,辩方产生质疑而提请做全面调查,法官为了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判决而对辨方提出的质疑亦不敢怠慢。
  认定为“马”,又把“马”藏在深院中,不管人们有多大的质疑声,始终不肯把“马”拉出来蹓跶蹓跶让人辩认,是鹿是马﹖总之,他们说了算;一个不尊重事实真相刻意把冤案打造成铁案的法官,其对案件的审判配着套的便是强权加强盗逻辑;李天一案终审判决后离现在将近两个月,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为什么有这么多人一直为五个未成年人的冤情奔走呐喊!就是基于北京两院法官这一叛理叛德叛法的强权加强盗逻辑。
  北京一、二审法院的法官为什么对案发时的视频如此害怕﹖为什么不敢面对李天一方的证词、证据﹖其实,北京两院的法官也不是三岁小孩的智商,他们非常清楚∶如果本案的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杨处女以及“皮条客”张光耀等人索要李家50万元的敲诈短信,所谓的“事后行为”就无法自圆其说;李天一方的证词证据一旦与杨处女方那空洞苍白无力的证词证据针锋相对地较着劲,那么,控方以本案卖淫嫖娼过程中产生的“小播曲”做为证据,为扬处女方组成这条虛无缥缈的证据链倾刻间就断裂破碎,所谓的强奸罪名不但无法成立,而且被另一个罪名所代替——有预谋的卖淫嫖娼敲诈勒索罪。这样的结果,对于一个动机不纯刻意把冤案打造成铁案的法官来说是最不愿意看到的。李天一案一、二审判决直接地告诉人们∶公权力一旦落在腐败无能的法官手中受其私欲所使唤,公平、公正无从谈起,冤假错案自然而然地产生。
  帖后语
  本人与李家素昧平生。本人在天南,他们在地北,十二条竹竿打不到一起,所以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利害关系,更谈不上所谓的什么水军。本人之所以在此发声,是见事不平,说白了就是追求司法的公平、公正。因为在腐败无为的法官面前,在法制不健全、舆论监督不对称不完善的司法面前,人人都可能成为冤案的受害者。所以说,本人对李天一案的发声其实是为了自已,同时也是为了包括你在内的中国十三亿人民能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司法安全保障的生存环境。
  本人曾经有质疑本案的帖子遭扎口,压制理性、正义的声音是最无道义的,这样做虽然不犯罪不违法,但会遭到自己的道德与良心的遣责,除非你是杨处女的人。在这里也向广大网友说二句∶对本帖持不同观点的人只许评论不准骂人。骂人者,证明其內心肮脏、理屈词穷。
  2014.1.10撰
                                                       
                                               

Rank: 6Rank: 6

沙发
发表于 2014-1-10 13:46 |只看该作者
马克之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费县网 http://www.feiabc.com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或镜像 sitemap 本站联系方式email: Robinluoshuji%yahoo.com (请将邮件地址中的"%"换成"@")

业务合作、不良信息投诉和举报,以及新注册会员审核,均可通过email与我们联系。